美国星巴克胜诉

 

 

历时两年多,美国星巴克公司(Starbucks)诉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侵犯其名称权以及商标使用权一案已有结果。最近,上海高院作出判决,维持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本案最终以美国星巴克胜诉告终。

 

2004年,美国星巴克公司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并要求其赔偿50万元人民币。

 

    2005年上海二中院认定美国星巴克公司的Starbucks和星巴克为驰名商标并判决上海星巴克公司侵犯美国星巴克公司的商标权。2006年初,上海星巴克公司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海高院认为,上海星巴克未经授权,使用Starbucks的英译名星巴克、Starbucks以及与星巴克咖啡公司标志相近的图案,构成了对星巴克咖啡公司商标的侵权。